来源:凤凰网房产石家庄站
12月16日,凤凰网房产从石家庄市循环化工园区获悉,丘头村将征地43.亩,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4号)要求,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在丘头镇政府、丘头村发布了石家庄市年实施第5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启动公告。现已完成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并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风险等级为低级。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组织丘头镇政府、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财政局、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社会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批次建设用地位于丘头村西。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2.公顷(其中丘头村土地2.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2.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藁城区第二片区,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万元,征地补偿费.万元。土地补偿费合计.万元。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石家庄市循环化工园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5.万元。
五、工作安排
1、我区拟在丘头镇政府、丘头村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丘头镇政府做好征收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
2、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财政局即日起筹措补偿资金,在征地组卷报批前足额预存到位。
3、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社会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的提取工作。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