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反弹,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藁人员未按要求提前报备、未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刻意隐瞒相关信息且隐瞒不报的。
(二)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且隐瞒不报的。
(三)居家医学观察未能1人1居,观察期间不自觉履行居家观察要求随意外出的。
(四)有发热、咳嗽、腹泄、味(嗅)觉减退等症状,未立即向当地卫生或疾控部门报告,未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筛查的。
(五)村卫生室、门诊部和个体诊所接诊发热、咳嗽、腹泻、味(嗅)觉减退疑似症状病人,或让有以上症状人员自行离开、不落实留观、转送的。
(六)未经审批私自组织或者参与庆典、商品促销、举办婚礼、操办白事未从简,组织聚集性棋牌娱乐等活动的。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一)对上述线索,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向藁城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举报。
(二)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联系方式。
(三)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检举人从机关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检举的;检举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检举人采取盗窃、欺诈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规行为证据的。
三、其他要求
(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各乡镇防疫办电话
藁城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廉州镇防控办:
兴安镇防控办:
常安镇防控办:
贾市庄镇防控办:
梅花镇防控办:
南营镇防控办:
岗上镇防控办:
南董镇防控办:
九门乡防控办:
南孟镇防控办:
张家庄镇防控办:
增村镇防控办:
西关镇防控办: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办:
藁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办:
藁城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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