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示告知书
尊敬的广大购房者:
买房是大事,一定要慎重!在您通盘考虑商品房的位置、户型、环境等居住功能外,请务必重视查验、网签、沟通、防范等事项,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
一、注重查验,购买合法房产
您在选购商品房时,务必查看“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缺少任何一个证件,都是违规销售,不要购买该项目商品房。
特别提醒:1.您所选购的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标明的范围内。2.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开发企业不得以内部登记、VIP卡等形式,向您收取排号费、诚意金、认筹金、保证金、融资、借款等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不得以在银行存入购房“资产验证金”等形式储备购房客户。
二、注重网签,避免一房多卖
您决定购买商品房时,务必将购房款缴存至“公告栏”中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即时签约,网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备案,以利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以及防止开发企业“一房多卖”。
特别提醒:1.开发企业不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指示购房者将购房款缴存其他账户的,都是违规行为,坚决不购买该项目商品房,因为您的购房款可能被挪用,影响项目后期施工导致您不能正常收房。2.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请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条件后再签订购房合同;如不能自行确认的,请咨询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注重沟通,提倡理性消费
1.请主动核实销售人员(置业顾问)身份信息,注意销售人员(置业顾问)的口头答复、承诺不能作为今后发生纠纷的处理依据,您认为开发企业发布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以及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双方承诺的事项(包括销售人员的承诺),对您的购买行为有影响的,您应当要求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的有关合同(协议)中约定。
2.请认真阅读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重点注意以下条款内容:房屋基本情况(坐落位置、房屋用途、结构、层高、层数、面积等);房产面积的计价方式和差异处理;付款方式与期限;开发企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交接条款;产权登记的约定;开发企业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保修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
3.请核实意向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如有抵押,请查看抵押种类、期限和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等信息。
4.设有样板房的商品房项目,应注意该样板房是否为交付样板房,如为交付样板房,还应注意主要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等。
5.购房者不要仅参考展示沙盘展示的内容,应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纸为准。
四、注重防范,举报违规销售
所有房源的销售现状都需要公告,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销售价格等,如缺少任何一项,您都可以要求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公告;所有房源(普通住房)的销售价格都需要在发展改革部门价格备案,加盖公章,并在实际销售中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所有代缴、代收的项目都要有依据和委托证明,否则一律拒绝缴存。
尊敬的广大购房者,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不要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不受法律保护,存在极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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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3月25日
来源:藁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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