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藁城区发布5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征

观点网讯:7月4日,藁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5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增村镇1村、廉州镇4村共计.亩土地,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5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分别为:

1.拟征收增村镇杨马村位于村西(东至杨马村地,南至杨马村地,西至道路,北至杨马村地)的土地,面积为0.公顷(约合11.亩),全部为农用地0.公顷(约合11.亩),其中草地0.公顷(约合11.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2.拟征收廉州镇孟村位于村西北(东临孟村地、南临孟村地、西临东刘村地、北临孟村地)的土地。面积为0.公顷(约合2.亩),全部为农用地0.公顷(约合2.亩),其中耕地0.公顷(约合0.亩)、非耕农用地0.公顷(约合2.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3.拟征收廉州镇焦庄村位于村南(东临焦庄地、南临石家庄市年第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西临焦庄村地、辛丰村地、北临焦庄村地)的土地。面积为2.公顷(约合40.亩),其中农用地2.公顷(约合38.亩),农用地中耕地1.公顷(约合26.亩)、非耕农用地0.公顷(约合11.亩);建设用地0.公顷(约合0.亩);未利用地0.公顷(约合0.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4.拟征收廉州镇东刘村位于村西(东临焦庄村地、南临辛丰村地、西临辛丰村地、北临焦庄村地)的土地。面积为8.公顷(约合.亩),全部为农用地8.公顷(约合.亩),其中耕地1.公顷(约合21.亩)、非耕农用地6.公顷(约合.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5.拟征收廉州镇辛丰村位于村西(东临焦庄村地、南临辛丰村地、西临辛丰村地、北临焦庄村地)的土地。面积为0.公顷(约合0.亩),全部为农用地0.公顷(约合0.亩),其中非耕农用地0.公顷(约合0.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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